碳費制度今年展開試申報,環境部12日再次提醒,考量到碳費徵收對象應對美國關稅政策對綠色轉型造成之不確定性影響,提供企業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期限可展延2個月的措施,協助產業透過「先登記申請、後補充技術資料」的方式,也就是必須要在6月底先來登記申請,才能保留接下來補件適用優惠費率的資格。
我國碳費制度於今年上路,依據「碳費收費辦法」的規定,碳費徵收對象在明年5月時,就要依2025年全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計算並繳交碳費。第一階段的碳費徵收對象為公告應盤查登錄及查驗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且年排放量超過2.5萬公噸CO2e的電力業、燃氣供應業及製造業,預估徵收對象涵蓋252家企業(共464家工廠)。
碳費制度是減碳工具,透過一般費率與優惠費率的價差,鼓勵徵收對象提出2030年的指定減量目標並搭配自主減量計畫來加速減碳,同時促進產業低碳轉型。環境部表示經過調查,約有8成以上的徵收對象有意願提出2030年的指定減量目標與自主減量計畫的申請,以適用每公噸二氧化碳當量50元或100元的優惠費率,環境部推估至2030年約可減碳3,000萬公噸。
截至目前為止,已有152件自主減量計畫正式提出申請,包括行業別指定削減率計38件與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計114件。
環境部提醒,參照財政部所得稅結算申報及繳納之期限作法,提供企業自主減量計畫申請期限可展延2個月的措施,協助產業透過「先登記申請、後補充技術資料」的方式,也就是要在6月底之前先保留適用優惠費率的資格,同時可完善技術方案與自主減量計畫書之資料準備,輔以環境部與經濟部提供的技術輔導資訊,協助碳費徵收對象得以透過自主減量計畫以適用優惠費率,並掌握低碳轉型的契機,以降低關稅等國際經貿局勢的不確定性。